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正文

中国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的3大优势和4大不足

解读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创新研究报告》


  来源: 中国科协创新院 时间:2019-07-04 编辑:马致远
分享到:



引子:6大维度 评价科技强国

近日,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课题组就世界科技强国评价开展研究,构建世界科技强国评价指标体系,从六大维度出发:具备充沛的经费投入和人才供给;拥有大规模、高质量的知识产出,成为一定时期内世界科学的中心;产生一批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引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科技创新有效驱动经济社会发展;有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的国防实力;具备有利于创新的经济社会基础。把中国与其他25个大国对比,展开指数分析。


一、中国科技水平处在中等偏上,但发展不均衡

研究发现:中国已经确立了科技大国地位,在科技投入和对世界科技发展的战略引领上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在被评价的25个国家中属于中等略偏上的水平。然而,中国的科技强国建设存在明显的不均衡发展问题,在知识产出及科技创新活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方面短板明显,科技创新活动的社会环境条件也有待进一步优化。

具体来说,中国在25个样本国家中排名第九位,得分高于平均分但与排名第一的美国仍存在较大差距,相对接近英国、法国和德国的水平,在评价中处于中等偏上的位置。

但是,中国各一级指标评价结果呈不均衡发展特征。在科技投入、知识产出和战略引领维度,中国排名分别为第二、第十和第二,均高于25个国家的平均水平;而在支撑发展和经济社会环境维度的排名则相对较低,分别为第20和第19名。其中,中国“科技投入”得分仅次于美国且差距较小;“战略引领”维度尽管也位于美国之后的第二名,但与美国差距较大,且与第三、四位的日本和英国相比并没有绝对明显的优势;中国在知识产出维度的得分则明显落后于其他科技强国,得分大幅低于标杆国家美国,仅略高于25国平均水平;在支撑发展和经济社会环境两个维度上不仅与标杆国家挪威差距较大,且低于25国平均水平。

二、中国的3大优势

中国在科研经费等六个二级指标排名进入全球前三位,在规模优势的基础上,科研高地等优势初步显现。

一是科技投入和产出继续保持规模优势。从科技投入、产出等数量指标看,我国已经确立了世界科技大国地位。创新资源投入规模居世界前列。全球R&D经费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和东亚三个地区。2015 年美国约占全球总额的26%,居世界首位,中国次之,约占21%;研发人员和科工人才支撑发展。中国R&D人员已连续10年居全球首位,约占全球R&D人员的三分之一。同期,中国每年新增科技人力资源居全球首位,为中国科技与工程领域储备了较充沛的后备科技人力资源;此外,知识产出增速较快,具备一定规模优势。20002015年,中国SCI论文数量年均增速16.4%,高于其他国家,科技期刊论文总数占全球17.8%,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位。

二是科研高地等优势初现,有望较快提升发展潜力。中国在自然指数指标国家评价得分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位,中科院继续6年居于自然指数科研机构指数榜首,一流原创质量进一步提升。基于InCites 数据库的“高被引科技论文”占全球比重为8.1%,位于全球第二;“全球高被引科学家数量”为251名,次于美、英居全球第三位,近年来表现瞩目。三方专利全球比重和万名研发人员专利授权量是反映国家知识创新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中国三方专利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占全球比重从2005年的0.85%上升到2015年的5.63%,在科技强国评价国家中位于日、美、德三国之后。

关键词:科技强国 创新投入 基础研究    浏览量:8529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让制造业不缺测试测量工程师

最新发布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国际资讯
仪商专题
按分类浏览
Copyright © 2023- 8617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州德禄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20-34224268 传真: 020-34113782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33号

粤ICP备16022018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