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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高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 深化仪器开放共享工作


时间:2017-06-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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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日,江苏省修订出台了《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在国内率先对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行系统设计,首次将高校实验技术系列设置到正高层级,明确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解决了长期以来实验室技术人员职称层级设置不健全的问题,突破了深层次制约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瓶颈。




实验技术人才队伍是科研仪器开放、运行、使用和维护的支撑条件,是科研仪器提供开放服务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江苏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简称国务院70号文),制定和发布了《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简称省政府106号文),要求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强化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职称、评价等政策保障。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积极引导高校院所加强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提升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分析测试标准、方法的研究和仪器研发等,对分析测试人员开展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培训服务,不断提升实验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2016年,组织专家按7个仪器大类,编写了8套培训教材,举办多场专题操作培训,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技术领域,设立分析测试方法、标准研究课题60余项,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形成多项具有实用价值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下一步,江苏将按照国务院70号文和省政府10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积极探索仪器开放共享评价体系、实验室技术人员考评体系及激励机制等,充分释放高校院所管理单位的服务资源,有效调动实验技术人员服务积极性,从而提高大型仪器设备服务效益。

关键词:江苏 实验技术人员 标准 仪器共享    浏览量: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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