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标人为招标货物的专业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商贸公司(作为代理),如代理商投标,如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商品制造商授权书(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则必须提供;如技术参数中无此要求,则不必提供。详见招标产品列表。
5)、制造商在中国境内设有常设服务机构和备品备件仓库。
6)、便携式钻机需提供贰份(2012年至2016年)在严寒地区(严寒地区主要是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或日平均≤5℃的天数一般在145天以上地区)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年8月6日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