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聚焦 » 计量认证 » 正文

《计量法(送审稿修订稿)》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来源: 中国法学会 时间:2018-08-15 编辑:夏禅
分享到:



2018年8月10日上午,《计量法(送审稿修订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1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

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原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原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司长谢军、原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巡视员薛国芹、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副主任郭济环、原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法制计量处干部徐卿、原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干部常宏艳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开始后,许新建司长、谢军司长介绍了《计量法(送审稿修订稿)》的修法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天初,原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方向,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余凌云,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江平,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经法学》主编高秦伟,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宁立志,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陶丽琴,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吴建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副处长刘勇,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郭德忠,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于连超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发表修改建议。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易继明,中航工业集团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张志民提交了书面意见。

专家学者认为,现行《计量法》是19867月实施至今,三十多年只对个别条文进行过修改。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用停征等新情况的出现,特别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加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提出新要求,计量国际单位制7个基本量即将重新定义等计量工作的新形势下,专家学者认为对《计量法》进行全面修订十分必要。《计量法(送审稿修订稿)》在理顺计量监管体制、增加国家计量院的相关规定、增加民生计量的相关规定、删除能源计量的相关规定、完善计量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增加计量数据的相关规定、增加军民融合的相关规定、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总体上值得肯定。专家学者建议修法要在立法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上下功夫,从计量、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等概念的界定,分类管理,经费的财政预算保障,法律责任的科学设定,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现行法的关系等方面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和成果应用处副处长孙立军,民主与法制社孙守森参加了本次会议。

关键词:计量法 专家咨询会 法学会    浏览量:5277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让制造业不缺测试测量工程师

最新发布
行业动态
行业聚焦
国际资讯
仪商专题
按分类浏览
Copyright © 2023- 8617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州德禄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20-34224268 传真: 020-34113782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33号

粤ICP备16022018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