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参评单位要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的要求,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交主管部门汇总。
3.2020年7月30日前,参评单位要将部门审核过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请各有关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4.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存在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5.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平台中心业务咨询联系人:岳琦、王晋
联系电话:010-58881464、010-58881465
基础司业务咨询联系人:金国胜
联系电话:010-58881511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联系人:王喆、刘瑞
联系电话:010-82319708、010-82338083
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
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
(提纲)
一、运行使用情况
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包括仪器名称、原值和经费来源等;年度有效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支撑团队建设情况,运行效率等。
二、共享服务成效
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机时和收入情况(需提供服务收入记录清单),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和收入情况,支撑科研创新和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成果等。
三、组织管理情况
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需提供大型科研仪器资产清单),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