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系统性监管,深入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以食品检验、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高风险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行业整治行动,保持对突出问题、突出风险的高压监管态势;同时把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首要环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优化审批服务,不断增强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着力推动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各位记者结合今天的发布主题进行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提问: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安排,检验检测监管工作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消费者维权有哪些工作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司长董乐群: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直接体现。检验检测监管作为最贴近群众的工作,我们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主要有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倾听民声,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全国12315平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咨询电话(010-82260755)、咨询邮箱(rkjcsgyc@samr.gov.cn),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在线咨询、投诉、举报,在总局服务专栏网上办事栏目对群众咨询、投诉快接、快办、快结、快反馈。
二是维护民利,方便消费者快速查询检验检测报告真伪和监督检查结果。我们建立了“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平台检索查询检验检测机构2016年以来向社会出具的16亿份检验检测报告信息。目前累计查询量已突破84万。消费者还可以在总局网站上查询到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能力验证结果、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告等信息。
三是顺应民意,便利从业机构取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网上审批,试行电子证书,许可和技术评审时限再次压缩三分之一,完善资质认定网上查询系统等。
四是服务民生,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向社会免费公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标准全文,便利广大从业机构学习、采信和运用;在食品、纺织、电器等民生消费领域组织实施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盲样考核,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推进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助力质量提升和中小企业发展。
五是惠及民众,广泛组织开展便民活动。组织“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世界认可日”等活动,邀请广大群众到检验检测机构实地参观交流,组织开展科普讲座、便民检测等活动。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行为有哪些具体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一级巡视员薛国芹:
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行为是制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办法》充分吸收了检验检测监管执法中的实践经验,为持续严厉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统一违法情形的判定尺度。《办法》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第十三条列举了四种不实检验检测情形、第十四条列举了五种虚假检验检测情形,为监管执法提出了可操作性的指引,具有“填空白”、“补短板”的重要意义,有利于从业机构明确必须严守的行业底线,也有利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突出打击重点。二是明确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办法》第二十六条针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指引监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至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三是推动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对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归集到企业名下,以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新华网记者提问: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有什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