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在具有比较优势的高端精密仪器设备领域支持力度,优先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园区建设资金需求。设立高端装备产业基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项目投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精密仪器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加强对精密仪器设备企业上市辅导服务,支持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人才梯队。加大人才引进政策对精密仪器设备产业的支持力度,引进一批“高精尖缺”创新人才和团队,提升引才精准度和产业适配度。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精密仪器设备相关专业,培养产业发展亟需的专业化人才。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建设人才技能实训基地,培养精密仪器设备产业技能型人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