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环境保护部《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正式实施,该国家环保标准重点在火电厂烟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的进行规范。这一定程度上对环境、气体监测仪器的精度,提出的了更高的技术要求。那么,该技术指南对监测仪器有哪些新的要求?近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分析。
问:制定《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必要性和背景情况?
答:本《技术指南》制定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环境改善的要求、火电发展的要求、技术进步的要求、环境管理的要求”4个方面。
一是环境改善的要求。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空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持续发生的大面积雾霾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关注。导致雾霾的主要内因是燃煤、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工业污染排放,而其中燃煤量巨大成为多数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中国电力行业耗煤量约占全国煤炭总消耗量的一半,控制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就成了重中之重。
二是火电发展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或更长时间内,我国经济仍需保持中高速发展,能源发展、电力发展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的刚性需求。从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来看,火电以煤电为主,并且仍然是中长期电力发展的主流。因此,制定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就显得格外重要。
三是技术进步的要求。2014年6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首次在政府文件中明确“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气机组排放水平”。各级政府与煤电行业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大力推进煤电“超低排放”行动,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在减排技术上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现有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工程在应用中也出现部分工程将各种技术简单堆积,造成改造费用过高、能耗过高等诸多问题。
为更好地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在2020年前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迫切需要制定有关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的技术指南,引导企业选择可靠合理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四是环境管理的要求。我国的环境管理已转移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上,并且正在积极推进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基于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与技术进步”;环境保护部发布《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明确可行技术的相关要求参照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