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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新能源发展关键政策逐渐浮出水面

 近日,国家发改委悄然下发了《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并于1029日召开座谈会研究调整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十三五”新能源发展的关键政策日渐明晰。


       《讨论稿》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将随着发展规模逐年下调,以实现《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提出的“到2020年风力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的目标。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指出,《讨论稿》明确了‘十三五’新能源上网标杆电价的调整方案,稳定了投资者的预期,避免了以往由于突然调整上网标杆电价引发的“抢装”现象。秦海岩建议在下调上网标杆电价的同时,应同步推进解决“弃光弃风”问题和保证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及时到位等改革。此外,“十三五”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发展规模已经初步确定,到2020年装机规模分别达到2.5亿千瓦和1.5亿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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