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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测温仪乱象!哄抬价格被严罚,测温仪诈骗案庭审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手持式红外测温仪(额温枪)市场乱象。【相关阅读:额温枪原价100卖到700,倒爷借疫情发横财额温枪市场乱象:一天一个价,层层是“倒爷”】【额温枪一“枪”难求价格暴涨 政府出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行为】现在,各地纷纷传来重拳整治测温仪乱象的消息,哄抬价格被严罚,测温仪诈骗案庭审。


测温仪进价85元却卖800元 被罚50万!市场监管总重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3月6日讯 记者苏兰刚刚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今天公开曝光了一批有关疫情防控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迅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大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具体曝光有关疫情防控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如下:


一、2月3日,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运城市金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1月28日以85元/台的价格购进“测无忧”红外线检测仪,1月30日以800元/台销售;1月21日以45元/台的价格购进“小安”红外线额温计,1月23日以590元/台价格销售。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价格违法行为,2月12日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2月12日,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情反映对商城县华联购物广场进行检查。经查,2月11日,当事人的大白菜进价为3元/公斤,但在销售过程中,1.79公斤售价为98.6元,1.44公斤售价为79.7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商城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开展调查。


三、2月12日,贵州省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贵阳南明丰园个体糕点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是京东家生鲜超市菜加壹蟠桃店的运营主体,通过网络销售猪肉;其销售的猪里脊进价50元/斤,售价102.3元/斤;猪前腿进价45元/斤,售价97元/斤。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贵阳市市场监管局2月12日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1月30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我爱我家副食超市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130元/桶购进“德玛雅阁”牌84消毒液(20L),以550元/桶销售。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2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2月7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广东恒永升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1月23日购进一批酒精和体温计,1月29日至2月7日期间大幅度上调酒精和体温计的销售价格,75%酒精(100ml/瓶)从1.09元/瓶上涨至7元/瓶,75%酒精(500ml/瓶)从3.96元/瓶涨至12元/瓶,体温计从1.88元/支涨至5元/支。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且非法经营数额巨大,已于2月13日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2月4日,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1月28日,当事人芦笋进价36元/公斤,售价为98元/公斤;2月2日后,当事人芦笋进价18元/公斤,售价为71.6元/公斤。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2月6日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口罩、额温枪、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继续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坚决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重拳打击、露头就打,维护稳定的市场价格秩序。(经济日报)


谎售测温仪骗取4万元,深圳龙岗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开庭审理


3月4日,龙岗区法院采用在线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龙岗区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钟某假借销售体温测量仪,骗取他人钱财4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7日至2月9日,被告人钟某利用防疫用品短缺之机,网上联系到在龙岗区的被害人吴某,称有体温测量仪出售。吴某先后向钟某转款共41624元用于购买测温仪。


但钟某并未向吴某销售测温仪或其它任何防护用品,而将骗取的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吴某发现被骗,遂报警。钟某得知吴某报警后,向吴某退还了19800元。2月18日,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审。此外据了解,钟某还曾因犯诈骗罪,于2019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钟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互联网途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犯罪。


3月4日下午4时30分,该案在龙岗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承办法官与在各自办公室的公诉人、其他合议庭成员,以及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多方视频连线,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完成了本次庭审的全部程序。该案将择日宣判。(南方都市报)


杭州测温仪诈骗案公开庭审


昨天(3月5日)下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以假卖测温仪实施诈骗的案件。


疫情期间,这次庭审还作为一堂全民“云课堂”公开直播,播放量达10万+。



2月25日,家住杭州拱墅区的小蔡(化名)因企业复工急需测温仪,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测温仪求购信息。


这条信息被方某某看到了,他主动联系小蔡称自己有货源,并将网上下载的测温仪图片发给小蔡,商定每把330元的价格出售15把测温仪,一共4980元(包含30元运费)。


小蔡通过微信转账给对方后没多久,发现自己被拉黑了,她反应过来自己被骗警。


此前,方某某使用同样的方式,以“优惠价”每把220元的价格骗取小周(化名)17把测温仪共计3740元。


2月27日,方某某在其的暂住地被公安机关抓获。


2月28日,公安局对方某某刑事拘留;3月4日,检察院移送起诉;上城法院当日受理后高度重视,指定分管副院长承办,于3月5日开庭并当庭宣判,全程用时7天。


经审理,上城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方某某在重大疫情防控期间,以销售应急防控物资为名实施诈骗,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依法从严惩处。


鉴于方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方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方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上城法院还联合部分在杭高校、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将此次庭审作为一堂全民“云课堂”公开直播,邀请高校大学生、法学教育工作者、上城区六大街道社区群众、近4万名中小学师生家长等在线观看庭审,播放量达10万+。(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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