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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仪器共享考核结果公布 利用率有提升

编者按:科技强国,仪器先行。在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建设科技强国的征途中,国家十分重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制度,并积极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2017年,三部门发布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在管理方法中,明确了开放共享的评价考核机制。近日,科技部发布了2018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的考核结果,结果显示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据《科技日报》报道,科技部官网近日发布了2018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的考核结果。据披露,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同时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科研设施与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存在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的倾向,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尚需进一步提升。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是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突破关键核心重大科技问题的物质技术基础。未来,进一步提升科研仪器设施利用效率,需要吸收先进经验,并解决目前暴露或潜藏的问题。为此,《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了审核结果优异的高校、院所以及行业专家等,以分享经验。


专事专管后“运转机时提高50%”


谈及科研仪器共享,不少业内人士提到一家“标杆级”平台——中科院蛋白质科学研究平台。该平台依托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建立,是国内最高水平的蛋白质科学研究开放共享平台之一,拥有300千伏低温透射电子显微镜、单—双光子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350台(套)仪器设备。


中科院生物物理所让这350台(套)仪器设备活起来的秘诀,就是把所有仪器都委托平台的专职人员管理。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科技处处长许航介绍,为了支撑中科院甚至全国的蛋白质研究,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支60多位在编的专职人员的技术支撑人才队伍。


“这是一个向全国开放的平台,科研人员无需自己购置,可以直接到平台使用,而且有专业人员为大家服务。”许航说。


不同于科研院所,高校的仪器设备涉及的研究领域更广泛,增加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难度及复杂性,北京科技大学也不例外。


截至2018底,北京科技大学拥有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386台(套),设备总值5.76亿元,除老旧仪器、在线检测仪器、仪器配件、正在调试仪器外,均已纳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


北京科技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金仁东介绍,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有力支撑下,学校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多个科研项目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教育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等奖项,并在《自然》发表多篇论文。


但是,这些身怀绝技的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在走向社会时却遇到了一个“大坎儿”。


金仁东介绍,科研仪器设备必须通过CMA、CNAS等资质认证,检测结果才能得到国际认可,检测结果才具有权威性。


“资质认证具有完备的认定体系和科学的检测标准,评审材料要求详实,评审过程复杂严谨,评审专家细致审慎,同时对仪器设备管理流程、测试环境、测试方法等方面要求非常严格。之前,实验室自行开展资质认证工作,实验技术人员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金仁东说。


为此,北京科技大学自2015年开展机制体制创新探索,成立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北京科大分析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率先将公司化运作机制引入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中,全面托管学校实验检测资源和资质建设工作。现在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牵头,指导实验技术教师开展资质认证工作,承接校外分析检测业务,实现专事专人专责,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成立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后,北京科技大学已获得21大产品领域300余项检测项目的认证资质,累计对外服务5000余次,产出报告7000余份,其中有1000余份资质报告。2018年学校仪器设备平均运行机时比2017年提高了近50%。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段异兵表示,不断强化科技资源共享使用的体制建设和机制改革,顺应了社会公众对财政科技投入的期待。


从“服务科研”到“服务+科研”


科研支撑部门招人、留人一直是一大难题。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以下简称“青海盐湖所”)对此深有感触。


“科研支撑部门的薪资待遇、晋升空间往往弱于科研部门,很难留住年轻人,青海盐湖所作为中科院海拔最高的科研院所,生活和科研条件相对艰苦,就更难吸引年轻血液。”青海盐湖所研究员戈桦说。


近年来,青海省的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锂电池产业发展迅速。目前,青海盐湖所已成为青海省科研院所、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撑服务平台,支撑着整个青海省的科研和经济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引进所需人才、留住现有人才成为当务之急。


为了留住人才、稳定队伍,使得现有人才能安心地为科研服务,青海盐湖所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改变支撑技术人员仅为科研服务的模式,将“服务科研”变为“服务+科研”的模式。


戈桦介绍,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提升技术支撑人员的待遇,重新定位技术支撑人员,鼓励技术支撑人员从事科研仪器的方法学、功能拓展等方面的研究,以拓展仪器的使用领域,鼓励技术支撑人员申请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


青海盐湖所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技术人员马云麒就是受益者之一。负责青海盐湖所热电离质谱仪的使用和维护的马云麒,在新的措施实施后,开展了盐湖硼、锂、氯同位素化学与地球化学研究。3年来,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主持院关键技术人才项目一项、科学院大型仪器功能开发项目2项,累计获得主持项目经费180万元。


戈桦表示,这些措施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技术支撑人员的积极性,稳定了人才队伍,让他们安心科研服务工作。


“技术支撑人员不仅是科研工作的服务者,还是科研工作的参与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创造者。只要你能撬起地球,青海盐湖所就给你支点。”戈桦说。


实行差异性考核


多措并举的大背景下,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得到提升。2018年的考核结果显示,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440小时,平均对外服务机时为240小时。


段异兵表示,接下来,要更加重视使用效率评估。如果工作机时达不到一定要求,在国家主管部门考核监督下,仪器所在的法人单位要积极推进开放共享,切实提高使用效率。如果大型科学仪器满负荷运转,即使该仪器未能对外共享使用,也应该肯定该机构的仪器对科研的贡献。


“以每年250天工作日、每天8小时计算,大型科研仪器年工作机时达到2000小时,其财政科技投入效率就基本令人满意了。”段异兵说。


他认为,要更加重视贵重科学仪器管理。要对5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实行差异化考核和责任制管理。通常大型科学仪器越贵重,稀缺性越高,共享使用的必要性越大。


“贵重仪器共享使用水平提高后,科学仪器的财政科技投入总效率会有相应提高。”段异兵说。


区域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科技创新也是如此。段异兵认为,要更加重视科学仪器的区域均衡,要从优化我国科技创新布局出发,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科技投入比重,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区域间协同创新。(来源:中国科学报)


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制定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2017年9月,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


2018年12月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动国有科研仪器设备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实现开放共享。


解读《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办法》共有五章:总则、管理职责、开放共享、考核和奖惩、附则。


《办法》明确了纳入开放共享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范围;明确了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有关部委、地方政府、管理单位在开放共享工作中的职责;对管理单位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服务收费及知识产权等方面作了要求;规定了评价考核工作的原则、考核方式、考核流程及考核结果的用途,建立了评价考核后补助机制,制定了惩罚措施。


《办法》适用于中央级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机构。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地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中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的范畴是什么?


《办法》所指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主要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是指由政府预算资金进行较大规模的投入,同时通过较长时间工程建设完成,建成后一般需长期稳定运行和持续开展科学技术活动,以实现重要科学技术或公益服务目标的重大科学研究系统,既包括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如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上海光源等,也包括各部门、单位立项建设的其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如各类风洞、超算中心等。


大型科研仪器是指原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直接服务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包括科研教学仪器,但不包括各种动力设备、机械设备等辅助设备,也不包括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


部门和管理单位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是什么?


《办法》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在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中的职责做了明确的分工,具体的职责划分如下。


科技部牵头负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推动和监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和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财政部协同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依据评价考核结果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通过后补助机制予以支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优化配置。
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和规章制度,鼓励直属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单位分享仪器设备、实验平台等创新资源;审核所属管理单位报送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相关信息,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管理单位的开放共享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所属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的评价考核。
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加强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那些措施保障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有效实施?


允许对外共享服务合理收费,保障开放共享主体的合理利益。《办法》规定,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收入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关规定执行。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依据有关规定健全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建立有偿服务收支管理制度,保障本单位的合理利益。


通过后补助机制鼓励开放共享。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对开放服务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安排后补助经费予以支持。


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的保障,提高一线技术人员开放共享的积极性。《办法》规定,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应建立和稳定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服务队伍,在岗位设置、业务培训、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和评价考核等方面实行富有激励性的政策措施。


《办法》提出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办法》从考核的组织方式、考核方法、考核对象以及考核结果四个方面对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做了具体规定。
关于考核的组织。


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由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组织开展。选择科研仪器多、大型仪器集中、开放共享需求大的管理单位先行考核,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关于考核的方法


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不同类型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办法,实施分类考核;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的不同特点分步进行考核。


关于考核的对象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单独作为考核对象,其他大型仪器以管理单位作为考核对象,对管理单位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型仪器进行整体考核。


关于考核的结果


考核结果将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上公布,考核结果有三种应用。


一是前文所述的后补助机制。


二是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配置方面。《办法》规定,考核结果应作为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配置的依据。对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的查重评议要结合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还要采取核减下一年度修缮购置资金、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措施予以处罚。


三是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影响。


《办法》规定,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履行共享使用义务的,由主管部门对相关负责人员给予处分。


《办法》对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意见》明确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全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办法》规定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有关信息按照统一标准及要求报送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于未纳入的,由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备案。同时,《办法》也要求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记录,每季度向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报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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