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日新月异的激光/光谱技术促进了大气立体监测技术的发展,以光学探测和光谱数据解析为核心的各种立体监测技术以高灵敏度、高分辨率、高选择性、多组分以及实时等优势在大气、环境、气象、空间、遥感以及军事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通过光与大气中物质相互作用产生的吸收、散射、反射等过程,形成了多种探测技术,实现了对大气痕量气体、大气气溶胶、温室气体、大气风场、水汽、温度以及多种大气污染成分的快速、实时探测,并通过光波的遥感特性,在地基、车载、机载及星载多平台上对大气多种成分、大气参数进行多维度的探测。
环境监测社会化趋势明显
“加快转变政府环境监测职能,创新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是国家深化环境监测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环境监测社会化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政府将部分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从直接提供转为购买服务,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此外,环境监测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创新,也催生出环境监测领域的投融资方式的改变,以政府购买数据服务、PPP模式等提供服务,为社会资本进入环境监测市场,更快地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监测数据辅助决策打开了通道。
环境质量监测进入监测数据标准提升和监测点位下沉阶段
环境质量监测在经历了监测体系建设的完整周期后,对环境监测数据标准和质量要求开始提升。一方面,2015年以来,在环境监测过程中暴露出篡改、虚报数据等诸多问题,因而规范监测数据、打击数据造假成为监管核心。通过建立惩罚机制加大监测数据造假成本,通过监测事权上收、调整监管体系架构,从根源上避免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与此同时,2017年以后广西、重庆、四川、江苏等省份陆续出台对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其中提出将强化督察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应用,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的紧迫性。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另一方面,随着居民对环境要求的提升,环境监测的指标范围也在扩大。早在2012年环保部颁布的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新增了PM2.5,部分区域实施的指标中新增了CO、O3,并新增推荐项目镉、汞、砷、六价铬,扩大了环境监测数据的覆盖范围;同时对NO2、PM10、铅、苯并芘等已有监测指标的合格要求也变得更加严格。2014年又进一步出台对大气和石化行业的细分要求,提高了对排放限值的规定。
监测数据质量标准提升的系列措施引发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对可实时传输数据、微型可广泛布局、成本低的小型检测设备的新需求。尤其在2016年以后环保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将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叠加对地方政府的环保考核压力,催生出网格化监测的需求,各地逐步开展覆盖范围更广、分布更密集的监测网络建设,监测点位下沉趋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