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经评估监测认为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纳入动态管理名单,实行差别化管理。此外,钢铁超低排放对企业的内部空气质量和无组织排放监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计超低排放监测市场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2019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经评估监测认为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纳入动态管理名单,实行差别化管理。此外,钢铁超低排放对企业的内部空气质量和无组织排放监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计超低排放监测市场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关键词:政府 政策 空气治理 监测 浏览量: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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