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召开2014年学术年会
发布日期:2015-07-11 21:21

12 月17日至18日,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在武汉举行。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局长库热西·买合苏 提,湖北省副省长许克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理事长李维森在开幕式上讲话。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八位院士,湖北省政府、湖 北省科协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式。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局长库热西·买合苏提

 

 

库热西局长参观测绘地理信息自主创新产品与应用成果展览

库 热西在开幕式前参观了测绘地理信息自主创新产品与应用成果展览,看到琳琅满目的自主创新展品,他频频点头,并强调要不断提高我国地理信息技术的自主创新水 平。开幕式上,他对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围绕大局,找准定位。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国家深化改革方面,要逐渐把部 分政府职能向学会转移。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要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政府职能转移的承接工作,更好地保障和服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二要发挥优 势,打造品牌。学会已经打造了学术年会、测绘科技进步奖、定向越野赛、技术装备展览会等一系列工作品牌,要把这些品牌继续做大做强做精;集中力量把科技评 估测试、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评价、院士候选人推荐和人才评价等新的职能落到实处。三要深化改革,提升能力。要以自身组织体制改革和完善为切入点, 以增强行业凝聚、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以提高学术交流质量、打造工作品牌为重点,建立具有学术权威性、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现代科技 团体,增强依法办会、协同共赢、引领创新的能力。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许克振 

湖 北省副省长许克振表示,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近年来,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政策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湖北省抢抓信息化,不断扩大数字 城市成果应用,有序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大力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学术年会,汇集了我国测 绘行业的精英。会议在湖北省召开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我们将借此东风,加快推进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智慧城市技术发展,全面推动智慧湖北建设。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理事长李维森

李维森对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一是学术活动有特色和有亮点,二是科普活动上层次,三是承接政府职能工作上台阶,四是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展览会上规模,五是测绘科技奖励有突破,六是国际合作交流有创新。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彭震中主持会议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专职副秘书长马振福

大 会颁发了2014年测绘科技进步奖、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夏坚白院士测绘事业创业奖,评选出数字城市优秀展示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 会能力提升建设、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突出工作典型, 201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创新产品,“吉威时代杯”青年优秀学术论文,“Esri中国杯”《测绘学报》2014 年度优秀论文等奖项。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十一届二次理事会议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德毅教授

 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先林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院士周成虎教授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特聘副理事长、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总工程师陈军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特聘副理事长、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刘耀林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司司长白贵霞

 大数据时代测绘地理信息软件平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论坛

 新技术在地理国情监测中的应用研讨

 现代测绘地理信息装备新发展论坛

 超图软件总裁宋关福作报告

 陶闯作报告

会议期间还举办了特邀报告会、专题论坛、学术分会场,并召开十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增补及变更事项,审定学会会徽。

测绘地理信息自主创新产品与应用成果展览展示活动 

国 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司室、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的有关领导,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十一届理事、分支机构和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有关负责同志,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及获奖代表,国内科研、教育、生产 等企事业单位及军队的有关专家,国土、规划、环保、水利等相关行业的代表,港澳地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共计1200余人参会(白洁)

浏览量:606
声明:凡本网注明"  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