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监管部门屡屡质疑真兰仪表的实控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问题,并非没有道理。梳理真兰仪表股权历史沿革和公开信息,不难发现,公司维持两方股东表决权平衡的“密码”——通过真兰仪表股东杨燕明的“横跳”来实现。
根据真兰仪表招股书(上会稿),此前真诺上海与杨燕明并不是一致行动人。反而是在2017年10月,李诗华与杨燕明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也就是说,原本杨燕明与李诗华是“站在一起”的。
然而,2020年10月,杨燕明便“转投”真诺上海。彼时,真诺上海与杨燕明、张蓉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结为了一致行动人关系。
杨燕明先与李诗华结为一致行动人,后又“转投”真诺上海,对于如此“横跳”的操作,真兰仪表给出的解释是,为了维持真诺上海与李诗华方面,这两方股权50%对50%的股权平衡。
在上市前,真兰仪表还可凭借个别股东的“辗转腾挪”巧妙地维持股东持股比例的平衡。一旦成功上市,维持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的难度势必大大增加。实际上,两方阵营中,任何一位股东的增持、减持抑或退出一致行动人协议,都对股权结构的天平造成影响,甚至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对此,监管部门问询函中,也提及了上述疑虑。
为此,2022年4月15日,真诺上海方面与李诗华方面签署《关于稳定但不谋求真兰仪表控制权的协议》,承诺自真兰仪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既不减持,也不谋求公司实际控制权。虽然通过上述协议,真兰仪表暂时保证了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但36个月之后的情况又将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