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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计划建设80个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时间:2022-09-15 编辑:仪器仪表W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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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名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名单的通知》


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体系,促进国家与地方科技创新平台的有机衔接,推进不同层次创新平台的合理布局,提升区域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我部遴选出80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以下简称“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管理


   (一)推荐实验室主任人选。要按照《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上报实验室主任,优先推荐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优秀人才担任实验室主任(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制定“十四五”任务书。要围绕服务本地区农业发展,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制定本实验室“十四五”任务书(格式见附件3)。


   (三)强化协同创新。联合共建实验室的牵头单位要强化主体作用,确定实验室主任,组织共建单位确定研究方向、研究任务,牵头制定实验室“十四五”任务书,确保围绕主责主业开展协同创新。


   二、规范实验室运行


   (一)强化制度建设。要按照《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验室相关制度,制作规范标牌(样式见附件4),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加快开放共享。要推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等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三)推进成果落地。要充分发挥部、省双重管理优势,加强与中央、地方科研单位及企业的协同创新,推动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应用。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


   按照“部省共建、以省为主”的原则推进实验室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支持实验室参与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大豆科技自强行动、油菜产业绿色革命科技行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工作。地方部门在基本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实验室依托单位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行。


   四、其他要求


   (一)各实验室应及时与主管单位对接,争取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必要支持。


   (二)请各实验室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实验室主任信息表(一式3份)、盖章的任务书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kjstjc@agri.gov.cn。


五、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联 系 人:杨国辉

联系电话:010-59192916


(二)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张慧

联系电话:010-5919938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    编:100122



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名单


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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