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截至目前,连续三年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导致实践中无人机空域使用的管控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由于“无法可依”,导致“无处可飞”,从而可能导致相关部门“从严管控”,同时“黑飞”现象也难以管控。
“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无法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来激发科技创新潜能,甚至可能导致行业萎缩,丢失这个万亿级别的市场。”黄立说。
为此,黄立提出了三条具体的建议:一是加快完善轻小型无人机低空空域适用法律法规体系;二是进一步理顺轻小型无人机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责任主体;三是扩大轻小型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范围,优化管理方式。他建议将湖北作为空域改革试点地区,探索建立可信任用户及无人机科研生产企业无人机空域使用管理的绿色通道。
“建议加快无人机行业立法和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低空空域审批流程,充分释放我国轻小型无人机的消费潜力,充分满足社会治安、城市智慧化管理等多方面需求,激励无人机行业企业科技创新,以高质量科技供给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黄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