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黑龙江省出台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试点工作方案。据了解,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成立6年来,在省科技厅的指导下,形成了“一手抓资源建设、一手抓服务落地”的“龙江平台模式”,受到科技部高度认可。目前,共享平台共加盟各类创新服务机构644家,整合入网2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3794台(套),检测项目2.98万项,实现网上预约服务6.47万次,累计服务金额3.25亿元;建成开通了覆盖全省的13地市共享服务子平台和47个县(区)服务推送站点;累计核心服务企业用户已达2246家,梳理各类服务案例3899项;参与了科技部“中国农村三级医疗网”、黑土可持续利用与保护等项目共建,持续引入国家级区域优势资源服务全省创新创业。
吉林: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让仪器活起来
2015年11月,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公共服务条件建设。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在《实施意见》颁布之前,吉林省政府就下发了《吉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提出吉林省科技厅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单位正式启动全吉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在摸清吉林省现有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底数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全吉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两个《意见》让这些大型科研仪器活了起来。
宁夏:召开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系统培训班
11月6日,宁夏大仪办举办了宁夏大型科学仪器管理系统培训班,旨在宣传解读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相关政策及培训宁夏大型仪器共享管理系统使用。区内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分中心、专业检测机构、大仪维修中心及相关仪器使用单位近7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2015年,为加快推进全区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力度,进一步提高仪器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共享积极性,宁夏自治区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设立了宁夏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补贴专项,制定了《宁夏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了“2014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专项”工作,共补贴13家单位,总计150万元。
内蒙古:建立合作框架支撑科研仪器共享
12月15日,内蒙古科学技术厅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呼和浩特市签署了科技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科技厅在巩固现有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动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同时引导大型国企参与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并积极推进“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网站建设工作。先后以包头稀土院为依托建立了有色检测服务基地、以内蒙古工业大学为依托建立了煤化工研究试验服务基地,建立了巴彦淖尔市绿色农业区域工作站、阿拉善盟区域工作站、阿拉善左旗工作站、兴安盟科右中旗工作站。形成了以火炬中心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办公室为中心站,下设有色检测、煤化工两个专业服务工作站,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两个盟市工作站和阿拉善左旗、兴安盟科右中旗两个旗县工作站的“一点多子多中心网络”为工作框架的科技条件需求与服务支撑体系。
贵州: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将向社会开放
2015年12月,为加快贵州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转发省科技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7年,建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省级共享信息服务平台,利用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入网率、利用率、共享率分别达到95%、80%、40%以上,基本解决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部门分割、单位独占、重复建设、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