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2、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4、上述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联系方式:徐国龙025-52898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楼1002室
联系方式:吴喆025-83320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喆
电 话: 025-8332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