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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创30条”来了,放宽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标准


  来源: 仪商网 时间:2019-10-28 编辑:仪商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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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门户仪商网讯,近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创30条”),将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更大改革动力。

“科创30条”以增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动力为主线,聚焦北京市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五部分提出30条改革措施,即加强科技创新统筹、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深化科研管理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共涵盖30条改革措施,简称“科创30条”。

其中,在第四部分“深化科研管理改革”中,第20条明确表示“放宽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标准”,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按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便利性。简化科研仪器设备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对符合功能要求、技术参数标准的仪器设备,可一次性集中提出申请,由主管预算单位归集后向市财政部门申报。



在去年7月份,国务院发文明确要求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按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便利性。

因此,在项目流程管理方面,北京“科创30条”强调要松绑减负,增强获得感。推进科研管理“四个简化”:

1.简化项目申报流程,实行项目材料网上报送和“一次报送”。
2.简化评估检查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
3.简化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可一次性集中提出申请。
4.简化进口样品通关程序,允许进口样品以临床试验(项目)或年度为单位发放批件。

关键词:仪器设备 采购标准 科创30条    浏览量: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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