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国环境监测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涉及污染源废气类环境监测仪器及设备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其中包括: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150套、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6款、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9套、 烟尘采样器4款共计169款仪器或系统的名录。
详细如下: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0年3月31日)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0年3月31日)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0年3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0年3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符合HJ/T 76-2007标准)(截至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