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区块链与量子信息产业集群。突破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加密算法、跨链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发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底层架构,推进可信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聚焦自主可控和互联互通等关键要素,完善标准体系;强化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领域应用;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地打造全国领先的产业集聚区、创新引领区、应用先行区,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开展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与计量、量子网络等新兴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先进科学仪器与“卡脖子”设备研发平台,打造全国量子信息产业高地。
5.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发展低维及纳米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电子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加快先进研发、测试和验证等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提高关键原材料、高端装备、先进仪器设备等的支撑保障,推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东莞、湛江、清远、潮州等地打造各具特色的前沿新材料集聚区,巩固综合实力全国前列地位,在若干领域实现引领全国发展。
6.新能源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等新兴产业,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保持非化石能源消费全国领先地位,逐步建立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建设沿海新能源产业带,重点打造阳江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基地,建设珠三角太阳能制造业集聚区,培育广州、深圳、佛山、湛江、茂名、云浮等地市氢能产业基地,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7.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前沿/领先原创性技术、高性能激光器与装备、增材制造装备与系统、应用技术与服务等,突破基础与专用材料、关键器件、装备与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地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汽车、船舶、核电、模具、新能源、量子信息、医疗器械、文化创意等领域实现产业创新应用与融合。巩固国内领先优势,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
8.数字创意产业集群。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高端化、专业化、国际化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5G、AI、大数据、VR/AR等新技术深度应用,巩固提升游戏、动漫、设计服务等优势产业,提速发展电竞、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创意头部企业和精品IP,高标准建设一批省级数字创意产业园等发展载体,形成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引擎,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地特色集聚的“双核多点”发展格局,打造全球数字创意产业高地。
9.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重点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设备、救援特种装备、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物资、高效节能电气设备、绿色建材、环境保护监测处理设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水治理、安全应急与节能环保服务等跨行业、多领域协同发展。健全安全应急物资生产保供体系和绿色生产消费体系。在珠三角地区形成以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的产业聚集带,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形成以安全应急装备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聚集带,建成国内先进的产业集群。
10.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在工业自动化测控仪器与系统、大型精密科学测试分析仪器、高端信息计测与电测仪器等领域取得传感、测量、控制、数据采集等核心技术突破与产业化应用,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的创新生态系统。以珠三角为核心重点发展中高端产品,辐射带动粤东、粤北错位有序发展,形成高中低端互补的区域协同发展布局。培育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主导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产品,基本建成结构布局合理、自主创新能力突出、重点领域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
五、保障措施
(一)改革创新治理方式。依托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全局性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力度,分别制订出台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各地要加强对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市联动、协同推进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深化“放管服”、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集群内率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调整优化集群发展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集群发展协同匹配。鼓励各地区培育一批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鼓励发展由市场主体牵头的新型集群促进机构,促进政产学研金介用合作。加大产业集群跟踪评估及重点企业、项目服务力度,试点开展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探索完善集群统计监测分析指标,对集群发展较好的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