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聚焦 » 热点头条 » 正文

传感器产业全球“盛宴”开启,智能传感器国产化道路任重道远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时间:2021-10-27 编辑:清风
分享到:



近日,由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中国传感器与物联网产业联盟和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共同主办的“聚力于芯 智传未来”第二届中国智能传感大会在嘉定举行。



这次大会是在嘉定实施三个产业规模达到千亿级规模的战略背景下,对传感器产业发展的新机遇与新趋势的探讨,以及如何推动传感器产业的跨越式进步、智能化产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寻求具体的解决之道。同时,这次大会也是嘉定重点发展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的一次阶段性发展成果展示。


传感器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感知基础和数据来源,已经成为推动数字经济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与重要引擎。与会嘉宾从各个层面,以创新发展视角,探索传感器与物联网助推智能化产业发展之路。


中国科学院院士褚君浩在“红外传感器技术发展趋势”的演讲中表示,红外传感技术要不断拓展基础研究,提高产业转化率。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所长谢晓明分享了“超导传感器及其应用”的演讲主题。他认为在后摩尔赛道,超导IC具有显著的速度、功耗和制造优势。超导传感器在未来将是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大有可为。


与会嘉宾一致认为,传感器数字化、智能化、微型化已成趋势,传感器产业拥抱全球化并开展合作依旧是行业主流。在传感器产业全球“盛宴”开启之际,智能传感器国产化道路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企业加强自身实力,还要随着国内市场政策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不断努力,利用应用侧的市场优势,抓住国产化发展机遇。


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自2019年揭牌以来,在近两年的时间,已经集聚了一批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集聚辐射效应不断凸显。产业园聚焦传感器及各产业链深度应用,通过政策扶植、平台服务和生态构建帮助落户企业突破核心芯片、元器件、软件、智能仪器仪表等基础技术,以弥补智能传感器的“中国芯”短板,有力支撑了上海集成电路“一体两翼”的规划布局,打造出智能传感器的创新高地和产业集群。


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之所以能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取得如此卓越的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嘉定在人才的储备、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强力的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作为上海市集成电路“一体两翼”空间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嘉定集成电路产业承载着打造中国新一代智能产业和具有国际一流创新生态的重要使命。为了实现这一使命,嘉定政府采取了以下战略:一要发挥嘉定汽车重镇规模优势,厚植汽车“新四化”先发优势,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破解“缺芯”之痛;二要加速国产化替代,强化核心技术攻关,优化完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下一步,将立足突出发展重点、坚持创新思维、把握全局导向的原则,着力打造嘉定区智能传感器全产业链。


在大会上,14个优秀企业项目现场签约入驻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产业园毗邻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嘉定北站和已经开工建设的嘉闵线城际铁路,交通优势明显。未来将助力嘉定新城新一轮规划“北拓西联”扩区计划,打响“一城一名园”品牌,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实施落地。在区位优势的加持下,李超代表嘉定区政府衷心希望并热烈欢迎更多的企业来嘉定工业区投资兴业,共同推动园区产业布局向高质量发展。


可以预见的是,迈入新阶段,传感器产业将为构建数字经济新发展格局提供有效支持,为智能时代未来之路筑基,而嘉定则将继续坚定不移支持传感器产业做大、做强,加快骨干企业培育,为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关键词:传感器 国产化 中国智能传感大会    浏览量:11977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让制造业不缺测试测量工程师

最新发布
行业动态
行业聚焦
国际资讯
仪商专题
按分类浏览
Copyright © 2023- 8617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州德禄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20-34224268 传真: 020-34113782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33号

粤ICP备16022018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