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管控要点
3.1 积极寻找替代物
虽然DEHP、DBP、BBP和DIBP已被列入RoHS 2.0附录II,但(EU) 2015/863中规定了一定的过渡期。
对于企业而言,可充分利用过渡期做好DEHP、DBP、BBP和DIBP含有情况的调查和替代工作。如果确认目前在某些材料中含有上述物质,则需要积极寻找相应的替代物。目前,市场上已经有非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投入商业生产,企业可考虑采用非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并进一步验证替代物能否满足材料性能、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pagebreak]
3.2 加强对高风险材料的管控
作为增塑剂,DEHP、DBP、BBP和DIBP可能用于电子产品的塑料、橡胶、胶黏剂、涂料、油墨等多种原材料中,而在玻璃、金属、陶瓷等材料中存在的可能性较低。在实际管控工作中,建议参考材料的风险等级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实现合理的成本控制。从目前电子行业的状况来看,原材料供应商通常通过化学测试报告证明其物料符合RoHS要求。但是考虑到材料的风险等级,则可针对不同的材料采取不同的测试策略:针对高风险材料以较高的频率进行抽检,而对低风险材料则可相应放宽抽检频率。
此外,对于下游企业来说,在要求供应商提交合格测试报告的同时,还可考虑采用保证函、工厂审核等手段对供应商加以有效管理,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能够持续符合RoHS要求,最大程度降低原材料不符合带来的风险。
3.3 过程管理
RoHS 2.0明确要求,企业需实施内部生产控制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