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工程师园地 » 正文

注意!校准证书不可视为检定证书来使用!


  来源: 仪表圈 时间:2023-04-07 编辑:仪器仪表WXF
分享到:



计量人员进行计量工作,就要求在专业技术方面或专业管理方面的相应的水平,是否具有这种水平要有权威性证明,也就是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实际上是一种对计量人员的确认,是通过考核证实其具有进行某项计量工作的能力,考核的内容和考核的方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做出记录存档。目前,对计量人员有以下几种考核形式和证明方式:


按国家、地方及部门检定规程对计量设备进行检定的人员,应按国家制订的有关检定员管理办法,按所能够从事的检定项目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检定员证。单位主管部门颁发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两种形式。检定员证书上应标明所能进行的检定项目。


(1)执行国家、地方及部门校准规范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人员,可参照检定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取得校准人员证。


(2)对既无检定规程、又无校准规范的计量设备,可由本单位编制校准规范,并对从事此项计量设备校准的人员进行考核,由本单位颁发校准人员证。


(3)对于用测试、校验、比对等方法确认计量设备计量特性的人员,也可按上述方法取得资格证明。


06、计量检定与计量校准的周期不同


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


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


07、计量检定与计量校准的内容与结论不同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 。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


检定和校准作为计量业务领域最基础的两项工作,他们共同构成了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体系。两者存在差异,并且不能互相替代,但是在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中,它们都有重要的作用。对于企业来说,既要合理使用校准证书,也要尽量做到检定证书的全面覆盖,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关键词:    浏览量:2090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让制造业不缺测试测量工程师

最新发布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国际资讯
仪商专题
按分类浏览
Copyright © 2023- 8617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州德禄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20-34224268 传真: 020-34113782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33号

粤ICP备16022018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