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监督标准实施、加大宣贯力度。
(四)第四部分是附件。包括四张清单共481项标准,具体为:
1.明确需要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51项,涵盖电梯、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电池、气瓶等产品;
2.拟制定的强制性地方标准18项,主要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等领域;
3.拟制定的推荐性地方标准339项,主要是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近期拟分步出台实施;
4.拟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湾区标准73项,主要是技术指标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更高、更严、更优的标准。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高标准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家居、汽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标准升级,加快开展相关配套标准研制,推动产品的更新换代。
二是突出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健全。督促严格执行燃气软管、切断阀等燃气用具产品的强制性标准。加快制定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监督燃气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
三是突出能耗排放、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提升应用锅炉、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能耗标准,加快制定碳测量、碳核算、碳评价等领域相关标准,开展绿色园区低碳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四是突出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持续拓展“湾区标准”,深化“湾区认证”项目领域,试点推进大湾区碳足迹认证和广东碳标签评价,支持全省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五是突出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执法。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以下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4〕5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6日
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新一轮标准提升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快制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新制定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培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助力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高质量产品供给,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