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商情网 政策法规】在华北地区刚刚送走令人心悸的重污染天气之后,国务院再出重拳,治理雾霾。
1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之前对燃煤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
所谓超低排放,即燃煤电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低于我国现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一法定标准,而接近或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的排放标准。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加快燃煤电厂升级改造,在全国全面推广超低排放和世界一流水平的能耗标准,是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改善大气质量、缓解资源约束的重要举措。
“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体现了国务院坚决治霾的决心。”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全面实施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意味着我国燃煤电厂污染治理水平有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超低排放“提前”和“扩围”
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
此前,2014年5月,发改委、环保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针对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曾提出过具体的目标。
其中,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除空冷机组外)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东部地区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中部地区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在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问题上,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中,现役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由原来的东部地区扩围至东中部地区,同时东部和中部地区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时间大大提前,由原来的2020年分别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底。
刘炳江进一步解释,对现役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做了具体安排,东部地区1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都要在2017年年底实现超低排放,中部地区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都要在2018年年底实现超低排放。
加大政策激励
根据预计,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原煤约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降低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