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实施。另外,在一些特殊领域,根据一些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准入(如许可、确定、指定、认定、登记等)。随着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深入,完善认证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科学设置认证机构资质审批事项,避免重复资质认定,真正为检验检测机构释放改革红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放宽机构准入条件,但并不是放松监管,要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机构运行风险的大小、日常管理情况、自我声明、监督检查、能力验证、现场评审表现、举报投诉等情况,建立机构诚信档案,将机构分为A、B、C、D四个类别,根据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实现全国统一的机构科学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有效性和及时性。
国家认监委建立全国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平台,以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建立告诫制度,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就有关事项询问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发现问题的予以告诫。严格法律责任,针对检验检测活动出现的新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尚无处罚规定的,新办法在部门规章权限内予以补充完善。对违反新办法规定的各项违法行为,设定了警告、罚款、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行政处罚,使处罚于法有据,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