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事由: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作出的鉴定报告(报告编号:2022-HB185)未按照《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2.0.4“既有建筑的鉴定应同时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的规范执行,未进行抗震鉴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一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罚3万元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四川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川建督罚〔2022〕第35-1号),被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
行权事项: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处罚。
处罚事由:公司出具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测报告(编号:BGJC22-KY-00866)存在破坏荷载数据与对应设备自动采集数据不一致;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测报告(编号:BGJC22-L-00238、00239)存在检测人员未使用钢筋弯曲试验机,但出具了反向弯曲结果报告;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检测报告(编号:BGJC22-BR-00008)存在砌体材料检测原始记录中实测抗压截面尺寸宽度与现场复核数据不符,并出具了检测报告的问题。公司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