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1月发布的《安全评价通则》显示,安全评价内容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对策措施建议和安全评价结论。
“最关键的就是风险辨识,有何危险源,会有何影响等。比如,此次涉事的瑞海公司早期的安全评价中进行了有效的风险辨识,那应该就对危险源及其影响,如何应对有了把握。”罗云分析说。
一位环保系统的官员表示,简单来说,安评主要针对项目围墙内工人的生命安全、机械的正常运转,环评则主要是项目对围墙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前者更侧重人身安全,后者更侧重对环境污染的控制。
尽管如此,但安评一直有“走形式”的质疑声音。
“按照规定,每3年应该再做一次安全评价,但很多时候企业和政府都因为中间没有出过事故,就忽略了更新安全评价这一环节,直接继续延期3年。”罗云说。
据2012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仅为3年。有效期满后想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据一位曾多次与安全评价机构“打交道”的化工从业人员透露,“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做安评的企业太多了,大小企业都有,很多企业交了几千块钱拿个报告应付了事。”
“如果真能以科学、有效、规范的方式完成安评报告,那么一定会减少很多事故的发生。因为科学有效的安评报告是从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出发,做出的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可操作的风险控制建议与预案,从而能有效减轻事故的损失。”罗云一再向记者强调安全评价的必要性,并建议“应该把基于事故考虑安全的思路转向基于风险考虑安全的思路”。
一些安评机构权力寻租
一篇题为《中滨海盛公司发展战略研究》的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共有甲级安全评价机构166家;乙级安全评价机构580余家。
“全国安评机构差不多有几千家,不同级别和行业的都有,除了甲级由安监总局审批资质以外,乙级都是由地方来审核。”罗云介绍。
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中提到,关于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甲级资质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就可审核,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证书。但对于安全评价机构存在的问题,上述化工从业人员认为:“问题太多,水太浑了,承接安全评价业务的中介机构很多是由政府部门指定,大家也默认了。”
不少安评机构有一定的官方背景,“一些安评机构确实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罗云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