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对曲沃县六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曲沃县六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QWZC2019136
三、招标内容:
SO2分析仪6台、NOx分析仪6台、CO分析仪6台、O3分析仪6台、PM2.5颗粒物监测仪6台、PM10颗粒物监测仪6台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价格:7200000.00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七、公示期限:2019-09-25——2019-10-14
八、招标文件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