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行业评述
1. 政策环境
2019年,我国环保政策密集出台,大气治理成果持续巩固,水治理重要性不断提升,固废监管力度加严,气水土相关的监测要求上了一个新台阶,为环境监测行业带来新机遇。
(1)空气质量监测政策
空气质量监测仍是环境监测的重中之重。2019年2月,为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编制了《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指导各地扎实做好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要求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要开展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指标监测工作。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以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指导各地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11月,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重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措施进行了安排。
(2)水环境监测政策
2019年水环境监测政策密集落地。2019年1月,多部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启动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做好“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任务。
2019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
2019年4月,多部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争取经过3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试行)》,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
(3)土壤监测政策
《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19年5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等6项标准。
2019年5月30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强调要做好土壤环境监测、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外来生物入侵的监测。
(4)其它重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