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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织推选2021年院士候选人


  来源: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时间:2021-01-15 编辑:仪器仪表W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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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发布“关于组织推选 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原文如下:

 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关于组织推选 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及相关人士:

为做好2021年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国科协开展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的具体要求,现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工作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二、推选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推选工作程序如下:

(一)我会按照中国科协要求成立2021年院士候选人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以及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制定推选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21年仪器仪表行业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二)各推选单位须组织专家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候选人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三)按照中国科协相关规定,我会组织材料审核小组对被推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被推选人,组织推选专家委员会专家对符合条件的被推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向中国科协推选的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我会按中国科协要求将推选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三、推选工作要求和说明

(一)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三)推选单位应充分了解掌握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状况,全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服务工作。

(四)推选单位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五)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以下规定提交材料的内容及数量也可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的规定和要求准备(通知见附件)。


(一)候选人所在单位材料

关键词: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院士候选人    浏览量: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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