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调整为:同一预算项目下,货物和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0万元,工程类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07、福建
《省财政厅修订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提高自行采购的标准
将目录内金额起点和目录外限额标准统一提高至50万元;
二、将公开标准数额标准
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扩大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的自主权,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自主确定适宜的采购方式。
08、北京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1、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09、河南
《河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的,省级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市级(含省直管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县级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提高了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厅按级次提高了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省级由2016年的12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市级提高到150万元、县级提高到100万元。
10、湖南
《湖南省2019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省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级为200万元;市州县为100万元。
11、安徽
《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对于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
省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50万元。
市、县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30万元。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0万元,市、县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12、重庆
《重庆市2019-2020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和服务类项目:50万元
工程类项目:100万元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市级单次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工程类(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上海
《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