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正文

工信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间:2024-02-22 编辑:清风
分享到:



生产工艺优化标准主要是指通过改变传统生产工艺流程,或优化现有生产工艺实现降碳的技术与装备标准。重点制定氢冶金、熔融还原炼铁、氧气高炉、短流程电弧炉炼钢、连铸连轧工艺、石化化工过程副产氢气高值利用、原油直接裂解制乙烯、低碳炼化技术、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铜锍连续吹炼、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高效水泥熟料蓖冷机工艺、浮法玻璃一窑多线技术、陶瓷干法制粉工艺、低能耗高效加氢裂化(改质)技术、可再生能源低成本制氢等技术与装备标准。


(3)末端治理标准


主要是指温室气体捕集、利用与封存相关的技术与装备,包括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直接空气碳捕集(DACS)等方面。重点制定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捕集、分离、资源化利用、封存等技术与装备标准。


(4)协同降碳标准


主要是指通过企业内部协同、上下游协同、产业链协同等方式实现协同降碳的相关技术与装备,包括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减污降碳协同、产业链协同等标准。


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标准主要是指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绿色化生产中的应用标准,包括智慧能源管控、数字化碳排放管理平台、“工业互联网+能效管理”、智能分析检测等。


减污降碳协同标准主要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相关的技术与装备标准,包括工业尾气、废气、废水、固废、危废等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等。


产业链协同标准主要是指不同产业间强化资源协同利用的相关技术与装备标准,包括液态冶炼渣直接生产岩矿棉,工业副产石膏、铝灰渣、赤泥、大修渣等深度处理用于建材,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全固废胶凝材料,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垃圾衍生燃料、危险废物、污泥,煤气化装置协同处理化工废物,钢化联产,炼化集成,产城融合等。


4.监测标准


监测标准主要是指能够量化温室气体排放浓度、强度以及其对环境影响的相关检测和监测标准,包括监测技术、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设备及系统等3类。



(1)监测技术标准


主要规范不同层面温室气体的监测方案、布点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量值传递、质量控制、数据处理等内容,包括固定源温室气体监测技术、无组织温室气体监测技术等标准。


(2)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主要规范各温室气体监测分析方法所涉及的试剂材料、仪器与设备要求、分析测试条件、测定操作步骤、结果表示等内容,包括原/燃料碳含量测定、温室气体采样/检测、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等方法标准。


(3)监测设备及系统标准


主要规范温室气体测定范围、性能要求、检验及操作方法、校验设备及系统等内容,包括碳含量测定设备、温室气体采样/检测设备、温室气体在线监测设备及系统等标准。


5.管理与评价标准


管理与评价主要指为实现减碳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与评价。管理与评价标准包括低碳评价、碳排放管理、碳资产管理等3类。



(1)低碳评价标准


低碳评价主要是依据特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工业产品、企业、园区以及供应链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进行的综合评价。主要包括低碳产品评价、低碳企业评价、低碳园区评价,以及低碳供应链评价等标准。重点制定量大面广、能源属性突出的工业产品低碳评价标准,以及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点碳排放行业的低碳企业评价导则、评价指标体系等标准。


(2)碳排放管理标准


关键词:工业领域 碳达峰 碳中和    浏览量:9770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让制造业不缺测试测量工程师

最新发布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国际资讯
仪商专题
按分类浏览
Copyright © 2023- 8617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州德禄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20-34224268 传真: 020-34113782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33号

粤ICP备16022018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