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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NCA、CNAS政策法规归纳


  来源: 仪器仪表商情网 时间:2015-12-25 作者:Stanf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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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NAS接受国际同行评审对我们已经加入互认的认可制度的全面复评。同时,我们还新申请扩展互认范围,包括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和人员认证机构认可两项认可制度。

二、提高认可服务效率

通过优化认可作业流程、调整评审方式等措施,为认可客户带来速度更快、效率更高的认可服务。

一是优化认可作业流程。通过减少或合并环节、压缩工作时限等方式,将初次认可(CNAS的工作时限)由5.5月缩短到4.5月,时间减少18%;认可复评(CNAS的工作时限)由5.5月压缩到3.2个月,时间减少42%;认可评定在由原来一周一次的专家集中评审过渡到一周多次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日常化。

二是简化认可作业文件。在简化认可申请书、评审报告和作业文件等方面推出新举措,减少机构填报工作量,减轻评审员文字工作量,让评审员将更多的精力投入现场技术能力评审中。

三是调整评审方式。减少变更事前评审,简化检测标准和校准标准以及授权签字人变更的认可确认方式,通过实验室自我声明、结合监督进行后续评审的方式进行管理,相关工作时间可由3个月缩短到1个月,效率提高69%。调整检测能力评审方式。针对实验室认可能力既包括方法标准、又包括判定标准现状,采用“分别评审”、“分别表述”方式:对前者进行现场评审,对后者进行文件评审;对两者分别颁发认可证书能力范围附件,以提高评审效率,明晰检测能力界定。

四是改进标准转换工作。一方面提前研究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新要求、新变化以及转换评审的重点;另一方面,将有关标准的转换宣贯培训提前到认证机构开展转换工作的准备阶段,为认证机构转换准备期和CNAS转换评审期多省出30%-50%的时间,提高标准转换期的利用率,并减轻认证机构评审成本和认可评审资源的占用。


关键词:仪器仪表 测试测量 政策法规    浏览量: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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