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三步走”战略,建设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新标准。目前配合“三步走”战略的监测网络已经分别于2012,2013,2014年分三批实施,实现了地级市以上的覆盖。国家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蓝图基本确定。
其次,国家最终决定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回收。2015年8月环保部网站披露,环保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上收监测事权也是将环境指标纳入地方考核的前奏。
最后,国家开始鼓励环境监测的第三方运营。2015年1月,国务院发文首次表态鼓励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2月,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到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的各个过程,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
目前总体上,我国环境监测基本可以分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两大类。环境质量监测中又分为空气,水,噪声,土壤;污染源的监测主要是对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等排污设施的监测,主要分为废水,污水,废气和重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