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水质、水量监测资格
(3)具有类似业绩,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城东路土山弄2号上城科创中心一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14:00。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388号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14:00。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388号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庆春支行
银行账号:733261018260002593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采购人:杭州市拱墅区河道监管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388号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571-8807277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