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为维护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评审和表彰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在奖励活动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本次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日期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或邮寄到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十)奖励办公室受理项目申报并进行形式审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国内仪器仪表界知名专家和行业权威人士组成。
(十一)获奖项目将由我会汇集作为仪器仪表学科领域重大科技进展向有关政府部门上报,并向社会发布和向用户推荐。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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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