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提出了3年过渡期,2017年将全面按照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机制运行。原有的100多个科技计划已整合了89项,并根据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对“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重大科研任务布局、专业机构遴选与改建、监督评估体系等重大事项做出部署。
目前,重点研发计划在信息、海洋、空间、国家安全等领域率先启动了36个重点专项。通过竞争择优的办法遴选了7家专业机构承接项目管理工作。全程嵌入式的监督管理体系正在形成而且发挥作用。正在实施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管理改革,已在宽带移动通信、转基因、新药创制、传染病这四个专项开展试点,年内将在具备条件的重大专项当中全面落实。
与此同时,决策者还打出开放共享大型科研仪器、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等“组合拳”,总体把握创新大棋局的走势,推动科技改革纵深发展。
为了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2015年10月,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正式实施;2016年2月,国务院批准和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对落实转化法明确了实施细则;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转化法》《规定》和《方案》这三者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部署具体任务的三部曲。
5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对创新驱动发展做出顶层设计,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三步走”目标。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明确了未来中国的发展路径。中国这艘巨轮,将扬起创新的帆,继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