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效提升创新水平。对标世界最先进水平,系统梳理集群的突出短板与弱项,实施短板突破计划,以揭榜制等方式持续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协作攻关。围绕集群需求,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创新平台。大力推进集群内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全球布局研发网络,开展前沿先导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发。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动集群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化应用。深入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持续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质量基础设施提升,加速建设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促进集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质量品牌标准建设,树立质量标杆,推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推行“先进标准+”工程,支持集群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建立全产业链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建设一批“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面推进绿色化改造,推动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
(三)全面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各地各部门要聚焦政策资源协同支持集群发展,引导社会各界围绕集群发展需要配置要素资源。充分发挥省产业发展、创新、农业等政策性基金作用,省财政结合财力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切实提升金融服务集群建设能力,拓宽产业融资渠道,支持集群中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将产业集群建设内容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用地、用海、用能和交通设施保障。实施产业人才专项工程,依托“双区”面向全球汇聚关键领军人才和团队。推进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围绕集群高质量发展布局,建立紧密对接的职业技能发展体系。
(四)着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深入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培育工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打造一批集群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集群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重点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兼并重组,加快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产业链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生态。推动集群企业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智慧物流、现代供应链、会展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集群产业价值链。
(五)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整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合作供需信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集群联动发展。依托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和国际交流平台,构建招商网络,围绕产业集群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推进产业链国际合作,支持集群企业开拓欧洲、日韩、东南亚和“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出口市场多元化和资产组合多元化布局。鼓励优势企业海外并购重组,推动研发技术的国际化,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结伴出海”,深度参与全球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