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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4001:2004 : 改进产品性能,制造"绿色产品"


时间:2015-07-2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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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策划----- PLAN:
      标准要求:环境方针;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目标指标和方案;
      ● 实 施--------- DO
      标准要求: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能力、培训和意识;信息交流、文件、文件控制、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 ● 检查和改正--------- CHECK
      标准要求:监视和测量;合规性评价;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内部审核
     ● 改进--------- ACTION
     标准要求:管理评审 6.认证基本条件
     A:开展ISO14001认证的认证机构应:
     必须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B:申请ISO14001认证的组织应具备:
     (1).组织应建立符合ISO14000标准要求的文件化环境管理体系,在申请认证之前应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并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充分运行三个月以上;
    (2).组织应向认证中心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充分信息,对于多现场应说明各现场的认证范围、地址及人员分布等情况,认证中心将以抽样的方式对多现场进行审核;
    (3).组织自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始,应保持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自我评价,并提交组织的三废监测报告等文件。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4).ISO14000审核是一项收集客观证据的符合性验证活动,为使审核顺利进行,组织应为认证中心开展认证审核、跟踪审核、监督审核、复审换证以及解决投诉等活动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文件审核、现场审核、调阅相关记录和访问人员等各个方面;
    (5).组织获证后,应遵守认证中心的有关要求,在进行宣传时应仅就获准认证的范围作出申明,并遵守认证中心有关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使用规定;在监督审核时认证中心将对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6).当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出现变化,或出现影响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性的重大变动时,应及时通知认证中心;认证中心将视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换证审核或复审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7). 组织应向认证中心提供有关与相关方信息沟通和投诉的记录,以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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