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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认证检测机构行业出新规


时间:2016-05-05 作者: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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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检测机构分包检测项目,或使用检测机构以外的场地、人员、设备实施检测的,应建立专门程序进行管理,事先经认证机构同意,接受认证机构监督,便于检测结果的追溯及质量监控。

第十六条检测机构同时为顾客提供其他服务时,对于同一客户不得因为其他业务干扰或影响强制性产品检测业务,刻意加严或放宽检测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不得接受客户的不合理要求,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不得以满足客户为名在内部干扰正常检测流程和结果,出具不真实的检测报告。

第十八条检测机构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时,不应出现下列行为:

(一)检测能力认可范围不包括相应的检测标准,而实施检测的;

(二)向认证机构隐瞒或变相隐瞒样品真实性或其质量问题或隐瞒涉及检测机构的申诉、投诉或技术争议的;

(三)违规或变相违规向认证委托方施加压力,诱导认证委托方到检测机构检测;

(四)未经认证机构同意,泄露与检测样品相关的商业或技术机密。

(五)以任何形式诋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诋毁其他检测机构。

第四章检测机构对所属检测人员的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检测机构对所属检测人员以机构名义开展检测活动过失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检测机构要加强检测人员管理,持续进行培训教育,使检测人员及时掌握了解标准、检测项目、检测方法的变化,并保持一致。

第二十一条检测机构应建有检测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检测人员应廉洁自律,诚信从业,遵守职业道德,确保检测人员行为公正。

(一)检测机构应要求检测人员对所属检测机构就从业行为公正做出公开、书面承诺,自愿接受对自身行为的监督;承诺当自身行为不当造成不良后果时,愿意承担责任、接受惩戒。

(二)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人员须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私自向外泄露检验信息。

(三)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人员不受任何对出具正确检测数据和结果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四)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被检测对象相关单位从事兼职活动,不得在未经所在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对所在机构以外的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活动。

(五)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人员不得参加与委托方有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的活动,不得参加与委托方存在商业关系的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或者因工作便利形成的有利条件,和委托方结成利益输送关系。

(六)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人员不得收受委托方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贿赂、馈赠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要不应由委托方承担的任何费用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关键词:仪器仪表 测试测量 CCC认证    浏览量: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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