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悉,《惠州市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日前印发。《办法》明确规定,新型研发机构可按照近3年投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最高25%的比例申请扶持,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包含已获得的认定奖励)。
新型研发机构建成4家在建5家
何谓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主要从事研发及其相关活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独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是我市区域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传统的研发机构就像 ‘青苹果’,好看不好吃。而新型研发机构是让科研‘青苹果’转化为产业‘红苹果’的重要因素。”市科技局产学研科主任科员莫飞雄说,我市目前有新型研发机构4家、在建5家,其中建成的包括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TCL集团工业研究院、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亿纬新能源研究院。
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成立于2011年5月。得知《办法》出台,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院长纪红兵喜出望外,他告诉媒体记者,去年9月召开的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现场会提出,新型研发机构是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如今,《办法》的出台从市级层面为我们颁发了 ‘身份证’,将极大地鼓励和支持我们加快发展。”纪红兵说。
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仪器设备原值至少200万
莫飞雄告诉记者,《办法》中的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是参照省的标准制定的,尤其是市级认定标准与省的方案形成一定梯度,有利于引导新型研发机构按序发展。“比如,在认定标准中的‘研发基础’一项,省级要求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我们则要求不少于400平方米;省级要求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我们则要求不低于200万元。”莫飞雄说,《办法》的制定填补了惠州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标准的空白,也为新型研发机构提供了梯度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