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所采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6.2.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各种电缆和管路应加保护管,保护管应在地下铺设或空中架设,空中架设的电缆应附着在牢固的桥架上,并在电缆、管路以及电缆和管路的两端设立明显标识。电缆线路的施工应满足 GB 50168 的相关要求。
6.2.2各仪器应落地或壁挂式安装,有必要的防震措施,保证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在仪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空间,方便仪器维护。其它要求参照仪器相应说明书相关内容,应满足 GB50093 的相关要求。
6.2.3必要时(如南方的雷电多发区),仪器和电源应设置防雷设施。
十三、新增流量计
6.3.1采用明渠流量计测定流量,应按照 JJG 711、CJ/T 3008.1、CJ/T 3008.2 、CJ/T 3008.3等技术要求修建或安装标准化计量堰(槽),并通过计量部门检定。主要流量堰槽的安装规范见附录 D。
6.3.2应根据测量流量范围选择合适的标准化计量堰(槽),根据计量堰(槽)的类型确定明渠流量计的安装点位,具体要求如表 2 所示。
6.3.3采用管道电磁流量计测定流量,应按照 HJ/T 367 等技术要求进行选型、设计和安装,并通过计量部门检定。
6.3.4电磁流量计在垂直管道上安装时,被测流体的流向应自下而上,在水平管道上安装时,两个测量电极不应在管道的正上方和正下方位置。流量计上游直管段长度和安装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管道设计应保证流量计测量部分管道水流时刻满管。
6.3.5流量计应安装牢固稳定,有必要的防震措施。仪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空间,方便仪器维护与比对。
十四、新旧标准中的采取系统不同
原标准:
水质自动采样器
5.3采样取水系统安装要求。5.3.1采样取水系统应保证采集有代表性的水样,并保证将水样无变质地输送至监测站房供水质自动分析仪取样分析或采样器采样保存。
5.3.2采样取水系统应尽量设在废水排放堰槽取水口头部的流路中央,采水的前端设在下流的方向,减少采水部前端的堵塞。测量合流排水时,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所采水。采样取水系统宜设置成可随水面的涨落而上下移动的形式。应同时设置人工采样口,以便进行比对试验。
5.3.3采样取水系统的构造应有必要的防冻和防腐设施。
5.3.4采样取水管材料应对所监测项目没有干扰,并且耐腐蚀。取水管应能保证水质自动分析仪所需的流量。采样管路应采用优质的硬质PVC 或PPR 管材,严禁使用软管做采样管。
5.3.5采样泵应根据采样流量、采样取水系统的水头损失及水位差合理选择。取水采样泵应对水质参数没有影响,并且使用寿命长、易维护。采样取水系统的安装应便于采样泵的安置及维护。
5.3.6采样取水系统宜设有过滤设施,防止杂物和粗颗粒悬浮物损坏采样泵。
5.3.7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样取水系统的管路设计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宜采用加臭氧、二氧化氯或加氯等冲洗方式。应尽量缩短采样取水系统与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之间输送管路的长度。
现标准:
删减、修改5.3采样取水系统安装要求部分
6.4.1水质自动采样器具有采集瞬时水样和混合水样、冷藏保存水样的功能。
6.4.2水质自动采样器具有远程启动采样、留样及平行监测功能,记录瓶号、时间、平行监测等信息。
6.4.3水质自动采样器采集的水样量应满足各类水质自动分析仪润洗、分析需求。
十五、调试要求变更
原标准:
6.1在现场完成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安装、初试后,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调试,调试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 72 小时。
6.2每天进行零点校准和量程校准检查,当累积漂移超过规定指标时,应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调整。
6.3因排放源故障或在线监测系统故障造成调试中断,在排放源或在线监测系统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调试,调试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 72 小时。
6.4编制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调试期间的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测试报告。